1.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料。
3.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3、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
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30L/S25、20。按建筑面积计算。
5、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1、火灾照明应设置在下列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2、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3、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4、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1.平面疏散区域供电
平面疏散区域供电由应急照明总配电柜的主电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
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非人员密集场所可在多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共用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每个防火分区采用单独的应急照明供电回路;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取自于本防火分区的备用照明配电箱;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应取自应急电源干线或备用照明配电箱的供电侧。
大于2000m²的防火分区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2000 m²的防火分区可采用应急照明回路;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 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16 层;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超过4000 m²,地铁隧道内不超过一个区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超过500m。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在同一平面层时,应急照明电源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二者不在同一平面层,且配电分支干线沿同一电缆管井敷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方式。商住楼的商业部分与居住部分应分开,并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张家口消防设备销售标准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4/5/7 9:24:1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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